郑理党字〔2020〕5号
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9 周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凝聚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现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篇章的磅礴力量。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 2020 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同时向省高校工委推荐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应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作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推荐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
3.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比例为组织关系在我学院的正式党员中的10%进行推荐名额。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党支部自荐申报后,由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并向省委高校工委上报。
二、评选名额
1.院级优秀共产党员19名;(详见附件1)
2.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3.院级先进党支部3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不进行名额分配,由各党支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自主申报。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推荐(各支部在6月15日上午10:00前完成推荐)
院党委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各系部党支部要对照推荐条件,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向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已故党员不再推荐。
各党支部要召开支部会议部署评先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考核情况,向院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自主申报,院党委结合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事迹材料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上报学院的推荐名单。
1.优秀共产党员由院党委根据分配名额评选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主要程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推荐,院党委组织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产生。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所在党支部自主推荐评选产生。
主要程序:个人申请,经党支部推荐,填写推荐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产生。
3.先进党支部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产生。
主要程序: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自荐,填写申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产生。
(二)考察公示,研究上报
党委组织部初审后,学院党委会对各党支部评选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审核,对申报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各党支部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并在本支部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三)院党委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学院党委会在确定上述拟表彰名单基础上,根据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评选出拟推荐河南省委高教工委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人。
(四)表彰(7月1日前进行)
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强化政治功能,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的先进基层党支部推选出来;真正把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师生公认的优秀党员推选出来;真正把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信赖和敬重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三)请各党支部于6月15日(周一)10:00前将推荐对象审批表(双面打印),推荐对象事迹(1000字左右)纸质版+电子版,报送院党委组宣部,逾期视为放弃。具体材料见附件(1-4)。
中共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