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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采写、审核、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人:朱昱函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3/4/18 8:54:47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内新闻时效性、严谨性,提高校内各媒体平台新闻报送效率与发稿质量,及时反映学校各单位重要工作,为学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新闻稿件采写、审核、报送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稿件采写要求

    1.各单位举办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需要向校级媒体投稿的,须注明文、图作者及责任审核人,否则稿件不予采用。

    2.各单位落实学校统一部署而开展的内容相同活动的新闻稿件,须将文稿、照片汇总至word中,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zzlgdwxcb@126.com),逾期不再采用。注:因各单位发稿时间不同,为防止稿件丢失,请勿通过微信发送,邮箱报送后请及时告知。

    3.为保证新闻的时效性,也便于及时推荐到校外其它媒体发布,一般情况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完成稿件采写和报送,有特殊原因的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对于失去时效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不予采用。

    4.党委宣传部按照新闻稿件规范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各单位按照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党委宣传部编发。各单位相继开展的活动,宣传部根据校内新闻组稿需要,选取代表性新闻稿件发布。如有异议,部门负责人可及时与宣传部沟通。

    5.投稿格式要求:
    (1)格式要求:标题为方正小标宋,正文字体仿宋GB2312;文末务必加上“( ×××单位 ;文/×××;图/×××;审核人/×××)”。
    (2)文中职务、职务顺序、讲话等表述要规范;文中涉政类表述要规范、正确,不能有敏感信息。

    二、稿件审核报送程序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领导需对稿件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文责自负

    2.所有报送的新闻稿件必须经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送党委宣传部。各部门(单位)宣传委员要先交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确保稿件符合发稿要求。

    3.图片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发生场景,并加注说明,清晰美观,色彩、亮度适中。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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