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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人:朱昱函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1/10/8 9:54:03

各基层党组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为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郑宣文〔2021〕5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30日——10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展播爱国主义教育标语。在图书馆LED屏上播放庆祝国庆宣传标语。
    (二)开展“国庆吃面 国泰民安”民俗活动。倡议全校师生家人“十一”当天吃国庆长寿面,为祖国庆生。
    (三)致敬革命先烈。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组织上午没有课的师生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  
    (四)开展“四史”宣传教育活动。以国庆为契机,结合有关庆祝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聚焦青少年群体,开展主题团日、主题班会、“我和国旗合个影”、“唱支红歌给党听”等活动,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激发师生爱国爱校热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既要努力营造喜庆祥和的氛围,也要避免铺张浪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增加时代元素,满足师生愿望期待,生动活泼开展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各类活动。
    (三)做好活动资料保存。活动结束后,请于10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发送党委宣传部邮箱:zzlgdwxcb@126.com,联系人:朱昱函。


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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