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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师德标兵的通知
来源:组宣部 发布人:王军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7/9/19 11:47:37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根据《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郑理党字[2017]13号)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评选表彰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评选对象: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共评选出10名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遵守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淡薄名利、恪尽职守,乐善好施、服务大众,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三)教书育人,行为世范。遵循教育规律,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真诚倾听学生呼声,作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更好承担起了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院改革创新,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业务精湛,运用现代教学技能,团结合作,协同创新,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马振红 
    副主任:赵金昭  孙春丽 万振松  李新明  李树要  高建炳
    成  员:各系部、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组宣部,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书要同志负责兼任。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民主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为“师德标兵”候选人的同志要整理出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手写打印均可),并认真填写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2017年6月23日前完成)。
    (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2017年6月27日前完成)。
    (三)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10名候选人(2017年6月28日前完成)。
    (四)候选人名单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17年6月29日前公示完毕)。
    (五)学院党委审批并发文。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二)获得过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负责组织实施评选的责任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各部门对推荐评选的个人应认真报送主要事迹材料,并认真填写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材料的上报工作。评选材料包括推荐对象主要事迹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材料请于6月23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院组宣部。
    六、表彰奖励
    在2017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授予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予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一: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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